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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海網4月28日讯 赤裸同枕共眠不算“捉姦在床”?台中市一位男人猜疑本身“戴绿帽”,因而乞助私人侦察跟踪其妻。而私人侦察不负所托發明方针,终极破門而入,就地拍得這名妇人正全裸與外遇同枕共眠的“罪证”。但有關证据呈上法庭後,法官却認為私人侦察是“不法取证”,又没法证实两人有性举動,是以判被告無罪。
私人侦察破門摄裸照
据台灣TVBS電视台报导,家住台中的王姓男人猜疑姓李的老婆有外遇,李女是在2007年末與一位男同事加入公司宴會後,一同返回男同事住处,王姓男人招聘的私人侦察一起美白牙粉,尾随,在未通知警方下直接壯陽藥,破門而入,拍到2人同躺在床上,此中李女一丝不挂,男方仅穿内裤。
但法官裁决指出,控方招聘私人侦察拍下的通姦证据,是违法获得,不具证据能力,而李女當晚虽在吕家裸睡,纵有深夜相拥、依偎而眠,乃至二人有抚摩等举動,但也缺少证据证实二人有收納纸巾盒,性举動,最後裁决高雄外送茶,防疫噴霧器,李女無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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