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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灣媒體报导,抓姦不可反開罪!已婚的黄佐麟穿内裤與脱光光的女子赵妍琳同处一室,黄妻刘淑芬带私家侦察破門摄影,赵女宣称全裸是為了“拔罐”;法官审理認為,赵女背部确有拔罐陈迹,且無體液卫生纸等性交证据,通姦罪不可立,判黄、赵無罪,反而刘女带人私闯民宅强拍裸照,依强迫及侵入室第罪判拘役25天。
36岁的刘淑芬主意,37岁的师长教师黄佐麟常不回家,她還在自家車上發明老公與26岁的赵妍琳拍了36张大头贴,且两邊在纸条上互以老公、妻子相等;刘女因此花40万元委请私家侦察抓姦。
2008年10月5日,私家侦察查出黄某正在赵妍琳位于台北市吴兴街租屋处,當晚8時许,刘女與2名私家侦察冲進赵女住处,将只穿内裤的黄某压在衣柜上,不讓他穿衣服,并脱手扯掉赵女包在身上的棉被,拍她裸照,同時取走屋内垃圾桶物品。
刘女對赵女痛骂“不要脸、贱人”,将照片及卫生纸當证物,控去除肉瘊子,诉2人通姦,黄某、赵女则反控刘台東住宿,女强迫及侵入室第,两邊都被查察官告状。
法官去疣膏,認為,考量黄妻為查明丈夫不忠才强闯私宅,情可悯恕,赐與缓刑2年;私鹹酥雞推薦, 家侦察余惠民、许哲玮别离判刑4個月及80天,3人都可以罚金1000元(新台币下同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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